首先说的一点,各国普遍装备的9mm手枪,基本上都是用的派拉贝鲁姆手枪弹的。这种子弹的主要缺点就是穿透力不足,甚至连2层普通汽车的薄钢板都穿透不了,正因为这样,在电影里才能经常看到以汽车为掩体的枪战。(PS,对于步枪,这个就是扯淡,AK系列都可以轻易的打穿,而且还不是用钢芯的穿甲弹,普通弹就能做到)
但是,穿透力小也有穿透力小的好处。作为警用枪械,不能过分追求穿透力的,因为穿透力过大,是会容易误伤群众的!强调一点,M1911的威力大,众所周知,但是,是闻名于他的0.45英寸口径带来的大停止作用,可以一枪制敌,而不是穿透力!
64式手枪,作为警用手枪,现在看来的确存在威力不足的现在。他所配用的是64式7.62*17mm手枪弹,而54式手枪是配用的51式7.62*25mm手枪弹。虽然都是7.62口径,但是光从子弹长度就能看出,64式手枪弹的威力要低不少。
54式手枪的原型是前苏联TT1930/1933式手枪,是军用手枪。威力上自不必说,曾经有报道在10m的距离上,穿透过2人,这个基本上可信,因为54式的穿透力在25m的距离上可以穿透3mm的钢板。这个正是54式在警用用途上逐渐减少的原因。不是因为威力不足,而是因为穿透力过大!而且由于穿透力大,导致的停止作用不足!
“1996年美国洛杉矶银行劫案,身穿重型防弹衣手执AK步枪的歹徒根本无惧警方手枪的射击,甚至在火力上压制住了警方,直到警方使用步枪才将其制服。”这个情况,就不是普通警察能应对的了的。这些歹徒完全可以视作是军队了,警用枪械设计的目的就不是为了穿透防弹衣的!而且在火力密度和射程上,手枪和步枪根本不具有可比性的。
我军配发的92式手枪为什么有2种口径呢?也是因为用途的不同。其中9mm的92式手枪主要是用于警用,利用9mm的子弹的较大的质量和较大的停止作用,可以应对歹徒的袭击。而5.8mm的92式手枪是军用的,作为单兵的自卫武器,要求有较高的穿透力,虽然性能上达不到P90系列5.7mm子弹那种在25m上可以打穿凯夫拉防弹衣的这种威力,但是相对与9mm的版本,在穿透力,枪口动能,初速等性能上,则更适用于战场。当然,这个设计,也有争议,这里就不展开谈了。
另外,12枪才制服歹徒的问题,不排除因为警察本身的训练问题。如果有一枪能击中要害,那么,肯定是会在几枪内解决战斗的。
我国的轻武器,在很多方面都需要提高,不仅仅是警用手枪上。
[ 本帖最后由 1306900 于 2010-7-4 18: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