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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一枪制敌的困惑:警用手枪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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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最后又会扯到枪支管理上去
不过还是拍楼主一砖……好久没拍了~
深圳开了12枪并不是因为开了12枪才制服
而是特种作战条例里规定的
以色列在密闭空间(譬如飞机机舱)内进行反劫持、反恐等演练时
总结出经验,只要条件许可(就是看对方有多少人,这里基本上是一到两个)
反恐作战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把枪里的子弹打光
这是多方面因素要求的
而中国则是师从以色列,自然也会有这样的战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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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iaojun2005 于 2010-7-9 14:20 发表
中国的是警察,以色列的是特种部队,着这两者之间的差距有多大您知道么?现在的二十米手枪速射的最快拔枪射击记录就是以色列的,从手枪出套到完成射击仅仅要0.4秒。这样的速度中国警察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深圳的那十 ...
其实你说的就是我解释的问题
你也提到首发没有命中,后面也有几发打偏
以色列虽说是特种部队,但他们不是神,也可能会有在这种狭小的封闭空间里处理状况时打偏第一枪的可能性
这种要求把子弹打光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你第一发没命中,其实也就是个概率论
第一发打中了,同时将对方无害化——那么剩下多打几发不过是个钱的问题
第一法打中了,但对方仍有能力还击——这时候补枪很重要
第一发没打中——这就需要立刻开第二枪
从上面三种情况可以看出,除了第一种之外,还有两个意外,
而这两个意外都需要你能够及时反应,迅速补上第二枪、第三枪
如果反应慢的话,你就没机会出第二枪了
但人的反应并不是尽善尽美的,甚至可能有紧张情绪会影响你的判断
所以不如干脆不要停顿,直接连续射击,提高毙敌的概率
简单来说,你每一枪的脱靶概率是10%
但根据简单概率论而言,两枪都脱靶的概率只有10% * 10%=1%
三枪都脱靶则是0.1%……以此类推,越多枪、完全不能上靶的概率就越低
我们不能排除其他情况,包括射击时后坐力产生的影响——但请注意是狭小的封闭空间,因此其他因素的影响也比较小,所以仍旧是以简单概率论来计算
第一时间把子弹打光就是这个原因——为了确保第一时间控制局面,在近距离极短时间开上6枪(6发子弹)完全不能命中目标的可能性比你只开一枪要低很多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没有命中情况出现,因为条例强调的是不精确瞄准而直接射击,只要有几发打中就可以了
这个做法是否完全科学,确实可以讨论
不过我是来回答楼主关于“前不久发生在深圳的人质劫持事件中,2名警察连续向犯罪分子射击12枪才将其彻底制服。而根据一般的警匪交火记录,双方枪战的发射量一般不会超过5发。而这一次仅警方发射量就达到如此之多,却是令人匪夷所思(劫匪是持刀还不是持枪的)。”的疑问的
我认为楼主是搞错了事情的本质……不是土鳖警察的训练水平问题,而是条例要求
如果搞清楚本质了,再继续讨论关于是否有必要这样做——才有意义吧

[ 本帖最后由 buliesi 于 2010-7-9 17: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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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件时事
这次广州女警反劫持连开4枪,视频很好找的
第一枪命中劫持者后,剩下3枪都是在劫持者倒地的情况下补的
这就是在即时对方倒地的时候也要持续射击,力求保险,上面说的这个作法也有这个因素在内
多打几枪比较安全……
并不是说土鳖警察就是因为担心64威力的问题……这个原因不能排除
而是一种比较保险的做法——SAS在执行反恐任务的时候也是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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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iaojun2005 于 2010-7-9 22:55 发表
广州的女警其实也很好的说明了这种情况,可以看到歹徒已被击倒,人质也已经起身,这样女警还冲进去补上三枪将其击毙,如果照您所说,她完全可以在那么近的距离内射击歹徒的四肢,根本没必要夺其性命。
前面的没看明白
不过这一句我觉得需要有一点要认清的
在嫌犯即使倒下的情况下,你要准确做到命中四肢还是有一定难度……
打过手枪就知道了,没训练过的人,5米内的目标都不一定能击中
而在那种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又需要快速射击
因此首选部位肯定是面积最大的地方,譬如心脏附近——而不是面积最小的四肢
这就有一个很生动的比较——
警方的狙击手习惯性会去瞄准目标的头部射击——确保目标第一时间毙命,因为有的是时间瞄准,所以可以慢慢来
军方的狙击手则被要求向胸部(尤其是心脏)部位射击——用来瞄准头部的时间足够让军方的狙击手瞄准胸部3、4次了
效率的需求决定射击方式
因此话题扯回来,在这种高度紧张的状况下,为了确保人质的安全,肯定是要求射击致命的、面积较大的部位,而不是四肢
说实话,射击四肢是你电影看多了……
至于是否有补枪的必要,我也认为第二枪补得有道理,因为你不可能知道第一枪是否有效
但第三、第四枪纯粹是出于人的一种本能在射击了
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女警之前肯定没向人体开枪过,因此没什么经验,只能凭本能决定动作——多开几枪总没错,不过还有一方面是人高度紧张下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等她反应过来之前自己已经开了3、4枪了
所以这个应该是女警缺乏相关经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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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10 回复认真,鼓励! 2010-10-16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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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iaojun2005 于 2010-7-9 23:07 发表
看看胡德堡枪击案吧,一个军医用一把FN就撂倒了一大批美军。几乎是一枪一个,第一个前往制止他的那位女警察与他展开枪战。歹徒身中三枪而没有妨碍继续射击。女警大腿中弹造成腿骨骨折,大动脉切断,几乎当场晕死过去,仅仅凭着毅力坚持到附近的另外两名警官赶到。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枪击案造成33人死亡 ,凶手双持一把为格洛克,一把为USP,格洛克中装的是类似于达姆弹的子弹,USP中装的是警用铅头弹,被格洛克击中的几乎全部丧命,而被USP击中的则大多生还,凶手最后使用格洛克自杀,强大的冲击力使得整个面度扭曲变形无法识别,这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就是在下所要强调的效果,这样也可以称之为一击制敌。
“歹徒身中三枪而没有妨碍继续射击”这就是为什么要强调多补几枪的原因
曾经有铁路警察和歹徒拿79对射,结果两个都没挂,最终在追逃过程中歹徒失血过多而死的先例
另外,哈森当时打了一百多发子弹吧,只打死12个人……怎么算都很难看出是一枪一个
这更加说明多打几枪的重要性了。。
最后要狗血一句,这次事件证明5.7口径其实还是很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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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说
土鳖在很长时期内,包括将来
面对的作战目标是有穿防弹衣的
所以在弹药研制上更注重穿透力
而同时国内禁枪,因此对警用武器的研制向来落后
因此造成目前警用枪支停止力不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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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s0411 于 2010-7-12 08:07 发表
同意98楼的观点,国内警用武器的不重视由来已久,过去是没有条件专门研发警用枪支就用军用枪凑合。现在是有条件了但没有重视警用枪支的研发。64小砸炮之后比较出名的只有一款警用左轮的研发。

PS:98楼的,你不会 ...
好像是我……凑字数,否则要被斑竹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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