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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对于论坛版规的严重不合理性的提议!就算被删ID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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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论坛版规的严重不合理性的提议!就算被删ID也在所不惜!

版主留言
乔锋(2009-7-24 13:25): 哪个斑竹有象你说的1.2条那样扣分?
为了维护论坛的秩序,各位版主的辛勤付出我们都看在心里。首先向你们致敬!
一个论坛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论坛的规定为论坛的井然有序和健康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对于论坛有些规定,本人不敢苟同,今特提出几点个人看法,如果因为这样被删ID,只要自己心里想说的说出来了,就算被删也在所不惜。
1.关于回复中不允许出现“顶”字。我想问各位斑竹,,就像“我今天早上也在山顶看到日出了,很漂亮!”或者“向顶着烈日执勤的交警致敬!”这样的回复是不是也该算违规?是不是也该删除ID?
2,关于回复中不允许出现“沙发,板凳”等字眼,同样举例:“XX家具城里的沙发质量很好,大家可以去参考!”或“在50年代看电影还得自己带板凳呢!”这样的回复是不是违规?
3.关于标点符号灌水。请斑竹好好学习《汉语语言和文学》这门课,表示惊叹或者强调的时候,标点符号可以重复3个,以示着重。再看版规,让人汗颜……
虽然本人从没有因为以上自认为不合理的规定而被扣分,但每当看见这几个规定,(特别是1.2两条)心里就憋的慌。也为那些经常被这几个规定而扣分的筒子惋惜……
望斑竹能给我们一个回复,免伤广大热情会员的心。就算你们不稀罕我们非赞助会员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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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斑竹回复!对你们的工作致敬!
解开了心中的结,使我更喜欢我们的社区了,请斑竹放心,本人一定好好遵守论坛规定!做一个合格的SISER。(这话听着怎么像上学时写的保证……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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