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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ss6912047 于 2010-7-15 22:03 发表 
警用手枪跟军用手枪都讲究一个“停止作用”,就是在最短时间让对方失去抵抗力或是战斗力。但军用手枪在此基础上更强调侵彻力(cs的穿墙)。但是现在警察面对的罪犯装备日趋精良,防弹衣现在很好购买,而新型的军用防弹衣已经可以抵御7.62mm口径以及我们的5.8mm枪弹的射击,所以说面对一般的罪犯我们用92式或是大口径左轮手枪(不是我国那个所谓的新型垃圾左轮手枪)其停止作用足够。但是如果面对身着重型防弹衣及头盔的罪犯,除非直接射击面部,所有的手枪甚至微冲都没有很好的效果。使用5.8或7.62穿甲弹也许是最后的选择!
我晕菜哦,不知道这位兄弟从哪里听说的防弹衣好买了。别说了加了陶瓷或者钢板防护的重型军用防弹衣,还是只是用类似凯夫拉材料的软体防弹衣,在中国,根本就就是严格控制的,平时需要使用时,是和枪支一样需要登记领取的,用后需要归还的。至于钢盔也是,而新式的复合材料的头盔,连部队都没配齐呢,一般哪里去弄啊。
5.8枪弹的穿透力,在近距离,尤其是100M左后是很强的,至于使用56式步枪弹的56式或者81式枪族,使用普通弹,在100M距离上,穿透3MM钢板易如反掌,这样的话,除了军用重型防弹衣,一般的软体防弹衣是无能为力的。而且,54式手枪,曾经有过在20几米的距离上击穿软体防弹衣的记录的。所以,兄弟说的那种遇到普通警察打不动的歹徒,在中国,是不太可能出现的。
至于防弹衣,我多说几句,老美的龙鳞甲,在公开的资料中,可是连M43型7.62钢芯穿甲弹在极近的距离都打不穿啊(也就是我们的56式钢芯弹的苏联原型);把美军制式手雷压在龙鳞甲下引爆,破片也没炸穿。简直就是BUG衣服了。对付这个东西,估计一般的7.62口径的狙击步枪都够呛啊,要不西方现在比较流行0.338英寸口径的狙击枪呢。雷巴顿到是肯定没问题,就是太不灵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