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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一枪制敌的困惑:警用手枪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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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的一点,各国普遍装备的9mm手枪,基本上都是用的派拉贝鲁姆手枪弹的。这种子弹的主要缺点就是穿透力不足,甚至连2层普通汽车的薄钢板都穿透不了,正因为这样,在电影里才能经常看到以汽车为掩体的枪战。(PS,对于步枪,这个就是扯淡,AK系列都可以轻易的打穿,而且还不是用钢芯的穿甲弹,普通弹就能做到)

但是,穿透力小也有穿透力小的好处。作为警用枪械,不能过分追求穿透力的,因为穿透力过大,是会容易误伤群众的!强调一点,M1911的威力大,众所周知,但是,是闻名于他的0.45英寸口径带来的大停止作用,可以一枪制敌,而不是穿透力!

64式手枪,作为警用手枪,现在看来的确存在威力不足的现在。他所配用的是64式7.62*17mm手枪弹,而54式手枪是配用的51式7.62*25mm手枪弹。虽然都是7.62口径,但是光从子弹长度就能看出,64式手枪弹的威力要低不少。

54式手枪的原型是前苏联TT1930/1933式手枪,是军用手枪。威力上自不必说,曾经有报道在10m的距离上,穿透过2人,这个基本上可信,因为54式的穿透力在25m的距离上可以穿透3mm的钢板。这个正是54式在警用用途上逐渐减少的原因。不是因为威力不足,而是因为穿透力过大!而且由于穿透力大,导致的停止作用不足!

“1996年美国洛杉矶银行劫案,身穿重型防弹衣手执AK步枪的歹徒根本无惧警方手枪的射击,甚至在火力上压制住了警方,直到警方使用步枪才将其制服。”这个情况,就不是普通警察能应对的了的。这些歹徒完全可以视作是军队了,警用枪械设计的目的就不是为了穿透防弹衣的!而且在火力密度和射程上,手枪和步枪根本不具有可比性的。

我军配发的92式手枪为什么有2种口径呢?也是因为用途的不同。其中9mm的92式手枪主要是用于警用,利用9mm的子弹的较大的质量和较大的停止作用,可以应对歹徒的袭击。而5.8mm的92式手枪是军用的,作为单兵的自卫武器,要求有较高的穿透力,虽然性能上达不到P90系列5.7mm子弹那种在25m上可以打穿凯夫拉防弹衣的这种威力,但是相对与9mm的版本,在穿透力,枪口动能,初速等性能上,则更适用于战场。当然,这个设计,也有争议,这里就不展开谈了。

另外,12枪才制服歹徒的问题,不排除因为警察本身的训练问题。如果有一枪能击中要害,那么,肯定是会在几枪内解决战斗的。

我国的轻武器,在很多方面都需要提高,不仅仅是警用手枪上。

[ 本帖最后由 1306900 于 2010-7-4 18: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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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68楼buliesi兄弟的帖子。算是做个补充吧。

中央7套军事节目曾经做过一个专访,对象是北京军区某部反恐训练基地的负责人,上校军衔。此人极猛,参加过N次世界特种兵训练营,基本上有名的都参加过了。他对受训的人员的要求是出枪快,他自己的出枪速度好像是在0.7秒左右,队员们普遍在0.8秒左右。而且要求在1.5秒内射出至少3发子弹。(好像这个猛人是5发,呵呵,记不太清楚了)
他说的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面对恐怖分子,你一定要出枪快,而且在短时间内打出尽可能多的子弹。这个一方面,我一枪打不中,还可以补枪,而且,恐怖分子又不是职业军人,迎头就好几枪,他得有多好的心理素质才能从容的做出动作啊,这样的话,就算你头几枪打不中,对方一般也蒙了,就算是持枪对你射击也没准头了。”

所以,我觉得啊,不要再抓住12枪的问题了。国情不同,美国警察的标准是如需开枪,一定要头部一枪,胸部一枪,确保目标击毙!我们的一般警察,肯定没有这个心理准备,也没这个必要,毕竟我们民间的枪支也没那么多。

另外,还有,我顺便提下77式的问题。这绝对是破枪!没保险,易走火,威力低,在部队是没有的装备的。谁家在公安系统有亲戚朋友的话,你可以去问问,谁愿意执行高危任务的时候带这个枪。基本感觉77式现在就礼宾枪,说真的,样子确实比64好看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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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的问题也是值得考虑的。曾经看到过一篇文章,很久远了,记不太清楚了,我好像记得上面说过,对于罪犯,是不适用于日内瓦公约的,所以可以使用达姆弹一类的子弹来增大击毙的几率。

也看到美国警察配发空心弹。是不是就是为了增加杀伤和停止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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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ss6912047 于 2010-7-15 22:03 发表
警用手枪跟军用手枪都讲究一个“停止作用”,就是在最短时间让对方失去抵抗力或是战斗力。但军用手枪在此基础上更强调侵彻力(cs的穿墙)。但是现在警察面对的罪犯装备日趋精良,防弹衣现在很好购买,而新型的军用防弹衣已经可以抵御7.62mm口径以及我们的5.8mm枪弹的射击,所以说面对一般的罪犯我们用92式或是大口径左轮手枪(不是我国那个所谓的新型垃圾左轮手枪)其停止作用足够。但是如果面对身着重型防弹衣及头盔的罪犯,除非直接射击面部,所有的手枪甚至微冲都没有很好的效果。使用5.8或7.62穿甲弹也许是最后的选择!
我晕菜哦,不知道这位兄弟从哪里听说的防弹衣好买了。别说了加了陶瓷或者钢板防护的重型军用防弹衣,还是只是用类似凯夫拉材料的软体防弹衣,在中国,根本就就是严格控制的,平时需要使用时,是和枪支一样需要登记领取的,用后需要归还的。至于钢盔也是,而新式的复合材料的头盔,连部队都没配齐呢,一般哪里去弄啊。

5.8枪弹的穿透力,在近距离,尤其是100M左后是很强的,至于使用56式步枪弹的56式或者81式枪族,使用普通弹,在100M距离上,穿透3MM钢板易如反掌,这样的话,除了军用重型防弹衣,一般的软体防弹衣是无能为力的。而且,54式手枪,曾经有过在20几米的距离上击穿软体防弹衣的记录的。所以,兄弟说的那种遇到普通警察打不动的歹徒,在中国,是不太可能出现的。

至于防弹衣,我多说几句,老美的龙鳞甲,在公开的资料中,可是连M43型7.62钢芯穿甲弹在极近的距离都打不穿啊(也就是我们的56式钢芯弹的苏联原型);把美军制式手雷压在龙鳞甲下引爆,破片也没炸穿。简直就是BUG衣服了。对付这个东西,估计一般的7.62口径的狙击步枪都够呛啊,要不西方现在比较流行0.338英寸口径的狙击枪呢。雷巴顿到是肯定没问题,就是太不灵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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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11 回复认真,鼓励! 2010-7-20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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