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提到“我国传统的老三枪(54、64、77)以及现在的92式都存在着穿透力不足的现象。”本人不敢苟同。64式手枪固然穿透力不如54式,但是作为警用手枪并不需要非常强大的穿透力,不过64式手枪威力过小的问题很多反应过,个人认为其停止作用不足,是其作为警用手枪的缺陷。
而54式手枪穿透力不足吗?54式的子弹初速达到了420-440m/s,枪口动能是柯尔特M1911的1.03倍,使用普通的51式7.62×25mm手枪弹也可以在25米的距离内可以击穿3mm的钢板,怎么会被楼主说成是穿透力不足呢?
另外92式手枪的穿透力也不弱,以9mm口径的92式手枪为例,其使用的DPA92手枪弹在50米距离内可以击穿1.3mm的钢板,在《轻兵器》没有改版前就刊登过92式手枪为例测试的文章,在该文中还刊登了与9mm派拉贝鲁姆手枪弹的比较结果。如92式作为警用手枪,这个穿透力难道还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