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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一枪制敌的困惑:警用手枪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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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i898 于 2010-7-4 22:24 发表
楼主比喻真好啊,拿美国警用装备说事,那么怎么不说美国公民都能自备武器装备的呢?要是中国公民也有这个权利,我想你的要求也是合理的。我想那些平时耀武扬威的警察没几个敢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了吧!

楼主跟ZF ...
老兄太看得起狙击手了,更多时候,警察的手枪先是威慑作用,再是击倒罪犯,因此除了解救人质,一般没有狙击手的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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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楼 的帖子

美国宪法上有规定,公民有推翻暴政的权力。我国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么?在下无意探讨由于政治体制不同所造成的国情不同。讨论的只是当警察的装备遇到具体难题后应当如何寻找出路而已。中国人有中国人的麻烦,美国人有美国人的麻烦。但是相比之下中国人的麻烦显然比美国人的麻烦更小,如果连这种小麻烦都解决不了,那中国岂不是太不像话了?关于狙击手,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使用的,尤其是在建筑物里,往往都会被视角限制住。你看看中国的暴力劫持案件,有几次是狙击手解决的,大多都是警察上去制服的,就算是击毙也没有几次是狙击手的功劳。新闻上说的大多是为了震慑犯罪分子罢了,你那么抨击ZF,为什么还相信为他们做口舌的新闻报纸啊?还有电视剧,电视剧都是蒙人的。狙击手的瞄准镜哪有用十字准星直接瞄准的?都是要计算好距离和能量损耗以及风速后要使得准心稍微偏离目标才能射击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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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unot2far 于 2010-7-4 22:30 发表

老兄太看得起狙击手了,更多时候,警察的手枪先是威慑作用,再是击倒罪犯,因此除了解救人质,一般没有狙击手的用武之地。
呵呵,还不是针对楼主劫持人质一事说事的么,一般情况都知道警察手枪的威慑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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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楼 的帖子

既然你也说了大多是警察上去制服的,那么有没有警察上去没制服而造成警察自身负伤或牺牲(被刀子捅的不要算啊)的?注意,我希望你能引证证明更换装备的理由,既然犯罪分子80%(尚且估计吧)能被警察一窝蜂上去制服,剩余部分被狙击掉,那么还有什么理由可以要求更换杀伤力更大的装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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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沙漠之鹰好用啊!7发子弹,一枪爆头就毙命比AK威力都大的手枪。是我们CF'FANS的最爱,楼下的不要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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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威力够用了因为中国是禁枪的警察大多情况是面对拿刀的歹徒 顶多也是自制的枪支性能很差 有这种威力已经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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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54粉还是很多,可54是彻底的军用手枪,威力太大,不适合警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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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警用手枪首先的一个条件就是要击发快,再次就是要杀伤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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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楼 的帖子

在中国人质危机中,通过谈话上前直接制服的占百分之九十以上。而在行动中直接击毙的(追逃)都是手枪和微冲的战果。而使用狙击手的概率微乎其微,就连美国国内的警察局也没有专门配备狙击手,更何况中国?遇到突发事件,狙击手的反应速度根本来不及。狙击手的作战任务是什么你还没用弄清楚吧?是掩护作战和伏击作战。没有用狙击手当做主攻力量的,要知道在较远距离一击不中而让犯罪分子继续保有活动能力危害是很大的,谁都不敢冒这个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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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弹还是要停止作用好。毕竟目前中国的犯罪分子还没有武装到穿防弹衣的程度。似乎美国的实验证明,大口径弹的效果要比小口径强。如果0.45口径的弹后座太大的话,可以考虑0.4的,似乎此种弹在西方近几年比较吃香。另外我们的枪也要升级。普通警察配标准枪,女警,特警可以考虑配小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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