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出怪事:两次判死刑咋又变活人
三门峡出怪事:两次判死刑咋又变活人
1990年8月20日和2002年11月12日,被告人杨新峡犯故意杀人罪,先后两次分别被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是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令当地村民不敢相信和奇怪的是,2003年11月30日,杨新峡这个告诉16年前,犯故意杀人罪,先后两次分别被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是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死刑犯,咋又“活”了呢?又大摇大摆的出现在村子里?当好心村把这一消息,告诉受害茹娅父亲孙根平,孙根平告诉好心传消息的村民,这不可能,绝不可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当孙根平亲眼见到18年前,强奸13岁自己女儿茹娅,害怕事情败露,又采取惨无人道的杀人灭口恶劣手段,用双手掐死13岁茹娅后,又狠心将尸体抛于近30米深的山沟里掩埋。当孙根平亲眼见到这一真实情况,为了给九泉之下的女儿讨回公道,从此他走上了漫漫上访之路。
据孙根平回忆,说起我的家庭,可以说是祸不单行,1991年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村里别人家都在欢欢喜喜过节,而我们家呢,却沉浸在悲痛之中,女儿茹娅遭强奸遇害,在城市里并不是什么稀罕见不得人的事,而对于我们农村里农民来说,是件见人抬不头的丢人事,我妻子高存女由于失去女儿遭受沉痛悲伤,年仅36岁的她,端午节这天病死家中……在失女悲痛中,孙根平又背上了失妻之痛。这一年,对孙根平的打击太大了,孙根平在遭受失女、失妻之痛,痛不欲生之时,这年11月6日(农历十月初一),灾祸再次降临孙根平身上,孙根平的母亲在遭受失去孙女和失儿媳的又重打击下,突患重病,医治无效,老人家含恨离开了人间。孙根平在接受笔者采访时,告诉笔者:
“我心里常常问自己,我孙根平算不算条硬汉子?也算,也不算,在遭受这么多接二连三的沉重打击下,我也想到过死,不过,我不会选择自己白白去死,我要亲手将残害我女儿茹娅罪犯弄死后去死,后来想了想,我不能让儿子在失去众多亲人下,又失去我这个他唯一的亲人,父亲,为了儿子,我选择了不但要坚强的活了下去,还要通过法律和新闻媒体,为我所失去的亲人们讨回公道。”说到这里,这位坚强的汉子已老泪纵横,再也说不下去了。让笔者心里也酸酸的。
强奸幼女、杀人凶手,先后两次分别被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是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死刑犯杨新峡,2003年11月30日,突然又大摇大摆的出现在村子里呢?谁又是杀人凶犯杨新峡的背后“保护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