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台湾教师当学生面性侵12名女童千余次判46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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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肥panda
时间:
2012-7-22 09:28
标题:
台湾教师当学生面性侵12名女童千余次判4613年
台海网7月2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一家补习班的王姓老板,4年间在补习班地下室或趁驾驶接送车时,当学生的面陆续对12名女童猥亵性侵1013次,其中多名女童几乎天天被侵犯,一女童更在3年内遭染指536次,法院先前依一罪一罚判这名变态狼师4613年10月,最长应执行有期徒刑30年,为性侵案最重判刑。台“最高法院”昨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王姓负责人(46岁)20年前即在台中市经营补习班,招收小一至小六的学生就读,他除教授自然课外,还负责开娃娃车接送学生。前年6月,一名在补习班上课的11岁女童问母亲两性问题,母答:“若乱搞会得性病。”女童因刚遭王男性侵,疼痛怕得性病,便向老师反映,全案被曝光。
受害女童指出,2006年9月到前年6月,王男利用在补习班地下室指导功课的时机,陆续抱她们坐在他大腿,摸胸部、下体甚至性侵,且即使有其他学生在场也不避讳。有女童指证,王男还利用开娃娃车载送机会,趁停红绿灯时就摸一旁女童的胸部或下体,或将车开到偏僻处性侵,有时性侵后还会给女童50元新台币或饮料。王男恐吓女童们不可说出此事,否则他会被判死刑,她们会被抓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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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东西就应该枪毙,判什么四千多年有期徒刑还不如其实就是无期徒刑。另外,小孩去什么补习班之类的也要小心一点,而且如果小孩有什么心事的话更需要关心一下,了解具体情况。
作者:
miago
时间:
2012-7-22 10:26
这王老师,放大陆来也是超级大流氓了啊。
作者:
z346237196
时间:
2012-7-22 10:35
要是女孩子庆元的也就无所谓了,但是强迫威胁就该枪毙了!!!
作者:
waasn
时间:
2012-7-22 10:54
真是世界之大,哪里都有人渣啊,毙了他!
作者:
824767216
时间:
2012-7-22 10:57
哪里都有人渣与职业和地区无关
作者:
alphonse7
时间:
2012-7-23 10:01
4千多年啊 有意义吗 直接毙了不就得了 活着还浪费社会资源
作者:
a32081802012
时间:
2012-8-24 23:04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真是改变人类灵魂的人啊~
作者:
zech107
时间:
2012-8-24 23:54
千余次,身体素质十分强劲阿。话说这个判法,何苦呢,枪毙了么算了
作者:
setman
时间:
2012-8-30 22:36
这种老师真是禽兽,社会上什么人都有,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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